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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招聘辅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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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08:5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民航大学2018年招聘16名辅导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辅导员16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一般辅导员岗位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英语水平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荣获中国民航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4.专业要求:心理、思想教育等相关专业或与我校相关专业相近(机械类、电子类、经管类、计算机等);
5.经历要求: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6.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
7.经学校录用的辅导员需本人承诺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因工作需要,满五年可以校内调动。
(二)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年龄不做要求;
3.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
4.热爱辅导员工作,富有责任心,善于沟通管理,具有良好的品行;
5.经学校录用的辅导员需本人承诺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因工作需要,满五年可以校内调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B.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C.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D.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F.现役军人;
G.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H.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工资待遇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民航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cauc2018fdyzp@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瞿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22-24092239
六、选拔程序
我校将根据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招聘初选,初选结束后,12月1日前将通知入选人员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我校辅导员招聘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在整个初试、复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接到复试通知者即未通过初选,请另选其他单位。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跪求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中国民航大学人事处学工部
2017年11月9日

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度招聘辅导员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华北电力大学非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外2018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招聘一批自愿从事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适应辅导员工作的需要。
2.年龄要求
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招收各类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4.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可不作此要求。
二、招聘岗位
北京校部:
1.招聘岗位
辅导员
2.所需专业
人文社科类、心理学类及本校其他专业
3.招聘人数
15人
4.条件说明
中共党员,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含2-4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具有基本维语沟通能力);少数民族辅导员不限制专业;北京生源不少于5人。
保定校区:
1.招聘岗位
辅导员
2.所需专业
人文社科类、心理学类及本校其他专业
3.招聘人数
15人
4.条件说明
中共党员,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含1-3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具有基本维语沟通能力);少数民族辅导员不限制专业。
三、应聘方式
1.请应聘人员登录“华北电力大学招聘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
华北电力大学招聘系统网址:
北京校部:http://zhaopin.ncepu.edu.cn
保定校区:http://zhaopinbd.ncepu.edu.cn/rs/recruit/
(注:应聘人员在系统内提交岗位申请后,请下载填写《华北电力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相应邮箱:
北京校部:ncepuzhaopin@126.com
保定校区:13930804373@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华北电力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高校人才网”,表格见附件)
2.岗位申请及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
3.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年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24140312-7522537
通信地址:
北京校部:北京市德胜门外朱辛庄华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102206
保定校区: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华北电力大学人事处,071003
《华北电力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docx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跪求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华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上海电力学院2017年11月公开招聘8名辅导员公告
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的、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分别在杨浦区和浦东新区设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目前,共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12000多人。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辅导员岗位,8名(含3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聘任条件
(一)基本聘任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
3.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知识背景和职业能力。
4.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者视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二)少数民族辅导员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和汉语进行交流;
3.乐于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或与我校所设专业一致;
2.有一定的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者;
3.具有博士学位者。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和我校校园网(http://www.shiep.edu.cn)辅导员招聘公告,将《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统计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稿发至邮箱:dlfdyzhaopin@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核
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考试或考核。
5、学校审核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dlfdyzhaopin@126.com
联系电话:021—35303721
监督电话:23116673
附件:
1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
2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统计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跪求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上海电力学院
2017年11月9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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