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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8自主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2018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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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08:4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北京校部计划不超过145人、保定校区计划不超过163人。
四、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五、申请程序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照报名平台的填报要求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2、需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
(2)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其他能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材料;
(4)考生二代身份证。
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其中材料(1)和(3)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且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4、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培养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工作组采取随机审核及多人审核等方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三等奖。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办法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招生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5”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3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无需折算。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且获得入选资格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以录取。
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
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九、重要说明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6、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61773020(传真)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7525336(传真)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一览表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武汉理工大学
2018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C类计划共三个类别,类别间不可兼报,一经选定在自主招生各环节中不得更改。各类别对应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2018年相同专业(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一致,具体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一。
四、报名条件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报考A类计划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2.报考B类计划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5)对本类别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3.报考C类计划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5)对创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人才培养特点,具有一定创新创业特质或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程序我校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网上要求注册并完整填报各项基本信息,在志愿管理界面志愿学校中选报武汉理工大学,并按我校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等内容。
报考C类计划工商管理专业(创业试点班)考生还须下载并填写本简章附件二《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C类计划个人特质自陈表》,并以附加材料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如果有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可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添加推荐主体信息后,报名系统自动给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发送邮件,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按邮件中的要求填写《2018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后,下载打印并签字,拍照或扫描后将图片上传至系统。)
有公开发表论文的考生,须以word格式上传论文文稿(以完整网络报名号+姓名+论文标题命名),并扫描上传论文封面及有考生文章标题(加下划线)的目录页。
所有报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我校网上报名从3月22日开始,3月31日截止。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自主招生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另制封面)。
(1)《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所有本人签字位置须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按照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审核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其中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拟报考自主招生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由所在中学对其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签字,并加盖就读中学公章(未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3)《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C类计划个人特质自陈表》(仅报考C类专业考生)。
(4)考生如有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也需向我校寄送。
考生必须将申请材料于4月5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收到寄送材料后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未寄送书面材料、报名材料不全、资料模糊不清、涂改或4月5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审核与考核1.材料审核
对于A类计划、B类计划和C类计划,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和质量评估等相关工作,并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分学科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学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在4月30日左右至5月15日登录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缴纳测试费100元(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我校自主招生所有事项均在本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考核
(1)报到及面谈核验:通过材料初审,并缴费确认考核学生,须于2018年6月9日8:30-18:00到武汉理工大学报到并参加面谈核验。届时参加学校考核考生须本人携带高中阶段所有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面谈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到校现场报到参加面谈核验的考生不得参加学校考核环节。(报到、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我校发布的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2)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3)考核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4)考核内容及要求: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和学科专项测试或特殊专长考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内容为数学与逻辑、中文阅读与表达、探究与创新能力),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能力等。
笔试后,对于A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以面试形式进行学科专项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材料相关学科的基本认识和兴趣,对化学、物理相关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笔试后,对于B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对经我校初审认定的考生公开发表专著、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专长考评。
笔试后,对于C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以面试等形式进行学科专项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创业潜质与综合素质等。
对来自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农村优秀特困生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经由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审定,可资助考生来校测试的部分费用。
3.资格认定
对于A类计划考生,学校先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要求,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学科专项测试成绩之和)排序统一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对于B类计划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之和)排序,考虑不同省份教育的差异性,本着促进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的原则,分省分文理科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将不分选考科目类型分别划定一条合格线。
对于C类计划考生,学校先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要求,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之和)排序统一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4.诚信考察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我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证书和论文等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录取办法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B类计划考生可能作退档处理。
C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工商管理类(此类入选资格考生填报此专业类视为填报创业试点班)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对于江苏省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及以上。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以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3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转专业时,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八、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室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我校将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十、其他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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