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校招聘】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辅导员及其他岗位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184

主题

244

帖子

1050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5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10:2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style="visibility: hidden;">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华北电力大学人员招聘规程(试行)》(华电校人〔2019〕42 号)等文件规定,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学人来校创业发展,共创辉煌篇章,向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迈进。
一、招聘计划北京校部:
岗位
部门
数量
联系人信息
辅导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4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3344
电子邮箱:20502345@ncepu.edu.cn
国际教育学院
2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2419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管理人员
管理服务部门
3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2419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实验员
电气与电子
工程学院
1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108
电子邮箱:hsl@ncepu.edu.cn
能源动力与
机械工程学院
1
环境科学与
工程学院
1
新能源学院
1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图书馆《现代电力》期刊编辑部
1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2419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熟悉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4.应聘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心理学类及本校相关专业,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应聘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应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沟通交流。
5.应聘管理岗位,应具有相关岗位专业背景与专业能力,法学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及本校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6.应聘实验员岗位,应为电气类、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材料类、仪器类、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7.应聘图书馆要求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有期刊编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应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统招统分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或具有丰富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可不作要求。
2.年龄要求: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口要求:国内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毕业生落户政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学校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8日至4月7日24: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华北电力大学招聘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
招聘网址:http://zhaopin.ncepu.edu.cn
3.招聘程序:初筛合格者,学校将组织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等环节,择优录取。
4.薪资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我校事业编制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编制工作聘用合同,按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保险及公积金。
5.请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我校发送的招聘工作安排通知;相关工作情况也会在招聘系统网站随时公布,请予关注。

五、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田老师   010-61772419  rsc@ncepu.edu.cn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人事处,102206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来源 | 华北电力大学
编辑 | 张祎靖主编 | 刘雅静责编 | 衣虹照 姜宇晨审核 | 李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返回顶部